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2023〕30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先进会计工作者和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7日至8月2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事求是地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等,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延安市财政局财政监督与会计管理科
电话:0911—7091640
办公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040室
附件:2023年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和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候选名单
延安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