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会计
2021-02-19

各县区财政局,汉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中省驻汉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2020 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20〕38 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可根据省财政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明细表》所列内容安排学习,必须保证年度所选专业科目学分合计不少于 60 学分的要求。

二、继续教育学习的方法:2020 年市直零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方式,网络培训可登录西部会计网(www.xbkjw.cn)会计继续教育窗口进行,面授委托陕西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和汉台区财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汉中云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培训。市直、中省驻汉会计人员集中的单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经市财政局审查同意后,可自行组织培训学习。各县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三、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我市今年继续教育工作将从12月开始,至 2021 年 10 月底结束。请各县区于每月末的5日前将学习科目统计表上传市局会计科,以便审核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

四、对因特殊情况未完成 2019 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内容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西部会计网参加网络培训,补齐规定学习内容。

五、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先登陆“陕西会计”网完成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认定记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任务繁重,涉及到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加强督促、避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今后的专业资格晋升、评先评优中受到影响。


附件: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明细表(非网络)

2020 年12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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