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会计
2018-11-01

各县区财政局,汉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中省住汉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18〕50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可根据省财政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学时学分对照表》所列内容安排学习,必须保证年度所选科目学分合计不少于60学分的要求。

二、继续教育学习的方法:2018年市直零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方式,网络培训可登录西部会计网进行,面授委托陕西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和汉台区财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集中培训。市直、中省驻汉会计人员集中的单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经市财政局审查同意后可自行组织培训学习。各县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三、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我市今年继续教育工作将从11月起开始,明年4月底结束。请各县区于每月末的5日前将学习科目统计表上传市会计科以便审核汇总后上传。

四、对因特殊情况未完成2017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内容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网络培训补齐规定学习内容。网络培训可登陆西部会计网(www.xbkjw.cn)会计继续教育窗口。

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开始继续教育前,应先登陆“陕西会计”网完成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认定记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任务繁重难度大,涉及到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加强督促、以便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今后的专业资格晋升、评先评优中不受影响。


汉中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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