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财政局高级会计师报考及评审一次性告知单

陕西会计
2019-08-09

事项名称:高级会计师报考及评审

设定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试行办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试行)

办理机构:市财政局会计科

办理流程:

第一阶段参加专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收费标准:每科70元)

二、报考时间:每年的3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省考务安排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5年;后取本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3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8年;后取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3年;

5.中专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后取中专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7年;对省、市级单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会计人员中专毕业或后取中专学历的不适用此项规定。

(二)成绩查询:网上查询(网址:陕西会计网)

(三)成绩合格后在当地财政部门领取合格证书。成绩满60分符合全国标准,可参加3年评审。符合陕西省合格成绩标准者可参加当年1次评审。

第二阶段 任职资格评审

准备资料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高级会计师评审由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

一、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会计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规定表格,提供申报材料。

(二)单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之前,须将申报人的考试情况、基本条件和主要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情况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示一周,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各单位上报材料要出具公示信息及证明,并在评审表意见栏注明公示结论。

(三)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四)报送评审、答辩材料

1、市属单位会计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市级主管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同意后直接上报市财政厅会计科;

2、市级以下单位会计人员的评审材料,报经县(区)人社局初审本地区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县财政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人员汇总并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3、市财政局汇总后经市人社局复审,统一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4、各级各部门应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地点报送评审资料。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2、在单位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含财会管理岗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已取得在有效期内的A、B级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5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通知书;

4、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有效证书。

(二)关于英语和计算机免试问题按“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和《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执行。

三、报送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装入透明的文件袋内;《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7份。

(二)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公示信息证明1份。

(三)单位出具的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1式5份,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式5份。

(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与其他附件统一装订,另一份单独装订。

(五)任现职期间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有关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要求单位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与申请中的其他附件材料整理装订成册。

(六)能代表本人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理论水平的论著(要求提供书刊原件)。基本要求:必须是任职期间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在5万字以上,译著3万字以上);或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并发行的具有书刊号为ISBN的会计专业教材(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论著除提供原著外,还应附论著提要,并经所在单位的财务、人事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即证明申报人在完成论著中的作用,有社会实践意义的还应证明其在社会或单位经济效益方面的成果)。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评审必备材料。

(七)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另行提供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7份。主要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及理由,重点反映任现职期间的突出工作业绩。

(八)材料装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会考试合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推荐函、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绩及论著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照《陕西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量化评价项目表》中项目顺序装订,并在首页编制装订册目录表及页码。要求个人申报材料装入硬塑料盒(档案盒规格)报送,盒上书写申报人姓名,盒内附本盒报送材料目录表。

申请条件:请按各阶段条件申报

办理材料:请按各阶段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时间:材料报送时限内法定工作日均可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参评准备工作

办理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财政综合大楼9楼6号

联系电话: 2310987

监督投诉电话:231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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