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中央驻陕企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着力提升我省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的能力素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5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第24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主要是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包括中央驻陕一二三级企业、上市公司、省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和省内其他重点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中央企业一、二级企业可以放宽到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培训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着重讲授职业道德与商业伦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与税收、职业技能提升等内容。课程安排以实际日程为准。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26日。11月15日全天报到,11月26日返程。
培训方式:线下脱产参训。
四、培训地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报到地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4001 号),各学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财政部承担,学员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六、培训考核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结业时颁发“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证书”。考勤不合格者,不予颁发证书。取得证书视同完成2024年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学分。
七、报名审核
报名及审核时间:2024年10月8日—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登录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2024年财政部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有关主要证明材料(任现职文件)上传,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网上远程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学员应先在陕西会计网完成本人的信息采集。
审核通过的学员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申请表》(1份),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并盖章,将申请表扫描后(PDF版)发送至邮箱(cztkjc1@163.com)。
八、培训要求
(一)为避免浪费教学资源及培训名额,凡已确认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按时报到,全程参加培训。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培训的,应提前5天告知省财政厅。
(二)学员所在单位要合理安排,为参训学员安排好培训时间等相关保障工作,保证培训正常进行。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处:柏碧峰 029-68936254 石 钧 029-68936412
陕西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