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注协〔2024〕116号
各相关人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经审核,批准刘金鹿等14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使用非执业会员电子会员证,通过《非执业电子会员证下载功能用户手册(会员版)》(附件2)下载个人电子会员证。
二、非执业会员应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需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s://www.cicpa.org.cn/)首页“公众服务”栏目下的“继续教育在线”模块,选择用户类型:非执业会员,用户名即为证书编号,密码默认为空或身份证号码后6位,(如忘记密码或密码不正确,请点击右下角“忘记密码”进行密码找回),进入学习界面后可选择北京、上海、厦门任意一家国家会计学院的课程进行学习。培训费由省注协承担。
三、非执业会员应从批准后下一年度开始,每年6月1日起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络年检提请。
四、应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规定,在享有会员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省注协注册监管部联系人及电话:付茗瑞(029)87611712;省注协考试培训部联系电话:栗杰(029)87612679。
下载电子非执业会员证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使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时,建议使用谷歌或360极速浏览器。
附件:1.非执业会员批复名单
2.电子非执业会员证系统功能用户手册(会员版)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