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中央驻陕企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着力提升我省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的能力素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7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第3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主要是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包括中央驻陕一二三级企业、上市公司、省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和省内其他重点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中央企业一二三级企业、省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可以放宽到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课程安排为准。
三、培训时间
2025年4月17日报到,18日—27日培训,28日返程。培训方式:面授培训。
四、培训地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各学员自行前往学院注册中心报到。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财政部承担,学院按标准向学员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六、培训考核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结业时颁发“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证书”。取得证书视同完成2025年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学分。
七、报名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登录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2025年财政部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有关主要证明材料(任现职文件)上传,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网上远程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的学员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5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申请表》(1份),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将《申请表》扫描后(PDF版)发送至邮箱(sxkjczdz@163.com)。报名及审核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27日。
报名学员应同时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完成本人的信息采集,以便培训情况能够上传“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八、培训要求
(一)为避免浪费教学资源及培训名额,凡已确认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按时报到,全程参加培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培训的,应提前5天告知省财政厅。
(二)学员所在单位要合理安排,为参训学员安排好培训时间等相关保障工作,保证培训正常进行。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处:柏碧峰029-68936254
石钧029-68936412
陕西省财政厅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