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教育对象
陕西省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24年度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如2021-2023年度未完成,可及时通过继续教育平台可补学2021-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三、继续教育流程
本平台购买继续教育→在线客服联系你开通继续教育→完成人脸采集→在线学习并完成考核。完成学习,考核通过后,网校平台将完成信息回传陕西会计管理部门,会计人员无需自行进行学分登记。会计人员在完成学习后五个工作日,登录“陕西省会计网”或“全国会计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即可。
四、在线客服联系方式
1、微信号:sxkuaiji01 (长按蓝色区域可复制),手机号:18700956896 (微信同步)
2、微信二维码:(方便扫码添加的可扫码)
3、客服电话:18700956896
五、继续教育特别提示
为了确保您的继续教育学习结果可以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登记查询,请确认以下信息:
1、已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注册
2、选择的所在会计管理部门为“陕西省”
3、如果因所在会计管理部门选择错误而导致的继续教育无法登记查询的,将由会计人员自行负责!
六、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会计专业胜任能力。各单位应当鼓励、支持、监督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二)各市(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做好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