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 件
陕注协〔2025〕76号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收取2025年会费的通知
为保障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依法履职,根据《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相关规定,现就收取2025年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及个人会员会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政策及计算标准
经省注协理事会研究审议,并报中注协同意,决定继续减半收取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费及注册会计师个人会费(执业会员)。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费。应交数计算标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见附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费收取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人会员(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
三、会费收取时间及方式
收 款 人: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费交纳账号:61050191360000000366
开 户 行:建行西安甜水井支行
(二)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会费交纳流程,具体请以非执业会员年检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会费发票。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收到发票信息,会费电子发票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在交纳会费前更新系统内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二)按时交纳。交纳会费是每位会员应尽的义务,请各位会员严格按照标准及时交纳,对未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的会员,省注协将采取提示约谈、暂缓年检、记入诚信档案等措施。会员一年不交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在交纳会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注协联系。
联系人:李莉,电话:029-87611739。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