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通知》相关要求,我们对曾佩等32位注册会计师的转所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所有材料齐全、内容真实,符合转所规定。同意曾佩等32人的转所申请,并为其办理了转所手续,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在此,谨提醒各位转所的注册会计师,在进入新执业机构后,应恪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持续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履行执业职责,自觉维护行业声誉与社会公共利益,共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通告。
附件:注册会计师转所人员名单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