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1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陕西会计
2026-09-22

陕财办会函〔2026〕6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持续健全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切实解决我国企业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并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1号(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6年10月8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厅,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  睿   电话:029-68939217

电子邮箱:sxkjczdz@163.com

地    址:西安市冰窖巷6号   邮编:710002


附件: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1号(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1号(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陕西省财政厅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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