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办会函〔2026〕7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特定行业企业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根据《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财会〔2025〕34号,以下简称气候准则),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气候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和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汽车等9个行业的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6年10月21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厅,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 睿 电话:029-68939217
电子邮箱:sxkjczdz@163.com
地 址:西安市冰窖巷6号 邮编:710002
附件:1.《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2.《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电力等9项行业应用指南(征求意见
稿)
3.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电
力等9项行业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陕西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13日